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就开展宝山区第八批拔尖人才和青年尖子评选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评选类别和名额 按照科技创新类、新兴服务业类、财经类、建设工程类、教育类、卫生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农业农村类、法律服务类、社会服务类和高技能类等类别,评选区拔尖人才75名左右和青年尖子55名左右。各类别的评选对象详见附件1。 二、关于评选范围 宝山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和新社会阶层中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不论户籍,不限国籍,均可参加评选。 三、关于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踊跃投身上海“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积极融入宝山创新驱动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等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在本领域、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在本专业中具有一流学术、科研水平的各类人才。 拔尖人才的年龄要求为:入选后一般能够在相关岗位上继续工作三年以上;青年尖子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专业条件:各类别人才评选的专业条件,由各评审平台制定,详见附件1。 四、关于评选报名 (一)报名途径:报名人通过以下相应报名途径进行报名,具体为: 1、事业单位中,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名,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2、区国资委归口管理的国有、集体企业中,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向区国资委报名,区国资委复核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3、其他各类企业(含部市属企业、街镇下属企业、非公企业等)中,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园区报名,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园区复核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其中,非公企业中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也可直接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园区报名。 4、符合评选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等无法通过上述途径报名的人员,向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报名,由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二)报名时间:7月3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四)报名方式:一般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可以是报名人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到接受报名单位进行报名。 (五)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宝山区第八批拔尖人才(青年尖子)申报表,表式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三份盖章,电子版通过刻录光盘形式现场提交。 2、申报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本,通过刻录光盘形式现场提交。 3、以下材料需携带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原件在现场核对后当场返还);复印件均统一使用A4纸复印,按类别依次排序,同类别的按时间依次排序: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④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或其他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⑤近年来,重点是近三年的代表性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⑥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其他 (一)评审工作主要安排: 1、评审平台进行资格审查。8月下旬,各评审平台负责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反馈至各接受报名单位,由各接受报名单位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2、评审平台组织评审。9月,各评审平台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人才学科和专业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将由各评审平台另行通知。 3、区人才办组织审核公示。10月至12月,区人才办邀请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比选和审查平衡,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审议并提出正式候选人,再经区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正式人选名单,在《宝山报》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联系方式: 1、关于报名工作安排,可根据报名途径要求,咨询相应的接受报名单位,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见附件2。 2、关于报名的专业资格条件,可咨询各评审平台,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下:
3、关于本次评选工作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区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人:李鹏、王莉莉,联系电话:56696026。 (三)本公告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宝山区第八批拔尖人才、青年尖子评选分类情况 2、各接受报名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宝山区第八批拔尖人才申报表 4、宝山区第八批青年尖子申报表 宝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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